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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1 17:46:23
我是一名瑞祥百货的商户.在今年4月6号看到瑞祥百货招商.我查看了瑞祥的营业执照和一些相关资料.觉得这个商场有前途:于是签了一年的合同.商场5月1号开业. 按照与商场经营方签订的合同,所有当月销售额都由收银台汇总到商场账上,商场扣除其中20%后,在下个月10-15日将剩下的80%返还商户。
开业后卖的也不错.5月份一个月卖了3万多.没想到到了15号.商场没给结帐.说20号给结帐.到了20号又没给结.商场经理说25号,,一定结帐.25号一大早我就到了商场,没想到商场经理说:'商场没钱了.爱上哪告.上哪告.爱跳搂跳楼>>!!我们商户问他那商场收我们的货款上哪去了??商场经理拒绝回答.于是我们打了110.警察说这事他们不管.后来去了工商部门.工商不问.又去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也不过问此事...没办法老百姓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我们只有去朝阳区人民政府.看政府管不管.就在这时物业下达了28号晚上停水停电的通知,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给我们保证纠纷未解决之前不会给我们停水停电.保证正常营业.更不会倒闭破产.但到了29号早上到了商场.商场不但停水停电连商场大门都关了谁都不让进.我们又去了区政府.质问他为什么政府也说话不算话.糊弄老百姓.但区政府没有接见..政府腐败.官官相护...信访办让我们上法院.但法院不给立案.哎!现在这个社会有钱就有理..我现在只有靠自己了.我现在只找黄淳澎本人.希望有路子的朋友给我点信息...我和我们百余名商户定重谢..
开业后卖的也不错.5月份一个月卖了3万多.没想到到了15号.商场没给结帐.说20号给结帐.到了20号又没给结.商场经理说25号,,一定结帐.25号一大早我就到了商场,没想到商场经理说:'商场没钱了.爱上哪告.上哪告.爱跳搂跳楼>>!!我们商户问他那商场收我们的货款上哪去了??商场经理拒绝回答.于是我们打了110.警察说这事他们不管.后来去了工商部门.工商不问.又去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也不过问此事...没办法老百姓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我们只有去朝阳区人民政府.看政府管不管.就在这时物业下达了28号晚上停水停电的通知,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给我们保证纠纷未解决之前不会给我们停水停电.保证正常营业.更不会倒闭破产.但到了29号早上到了商场.商场不但停水停电连商场大门都关了谁都不让进.我们又去了区政府.质问他为什么政府也说话不算话.糊弄老百姓.但区政府没有接见..政府腐败.官官相护...信访办让我们上法院.但法院不给立案.哎!现在这个社会有钱就有理..我现在只有靠自己了.我现在只找黄淳澎本人.希望有路子的朋友给我点信息...我和我们百余名商户定重谢..
2007-08-01 17:40:53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房刑初字第00560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淳澎,男,37岁,1969年4月15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满族,中专文化,原系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瑞祥批发市场总经理,住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里甲4楼2门6号(暂住北京市东城区和平新城)。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5月18日被羁押,同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丁弘,北京市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程光兵(别名程辉),男,32岁,1974年10月27日出生于山东省东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山东省东平县沙河站镇张庄村075号(暂住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11-1-102号)。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5月22日被羁押,同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吴海军,男,27岁,1978年12月2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桦川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黑龙江省桦川县悦来镇双兴村1组(暂住北京市朝阳区香河中里11-1-102号)。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5月22日被羁押,同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洪非,男,26岁,1979年12月30日出生于北京市宣武区,回族,大专文化,无业,住北京市宣武区上斜街28号。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7月12日被羁押,同年7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永新,北京市丹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房检刑诉字(2006)第 479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淳澎、程光兵、吴海军、洪非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 黄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淳澎、程光兵、吴海军、洪非及其被告人黄淳澎、洪非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淳澎系北京万福瑞祥百货市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于2003年6月16日与北京市房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永林基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永林)签
刑事判决书
(2006)房刑初字第00560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淳澎,男,37岁,1969年4月15日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满族,中专文化,原系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瑞祥批发市场总经理,住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里甲4楼2门6号(暂住北京市东城区和平新城)。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5月18日被羁押,同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丁弘,北京市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程光兵(别名程辉),男,32岁,1974年10月27日出生于山东省东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山东省东平县沙河站镇张庄村075号(暂住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中里11-1-102号)。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5月22日被羁押,同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吴海军,男,27岁,1978年12月2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桦川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黑龙江省桦川县悦来镇双兴村1组(暂住北京市朝阳区香河中里11-1-102号)。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5月22日被羁押,同年6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洪非,男,26岁,1979年12月30日出生于北京市宣武区,回族,大专文化,无业,住北京市宣武区上斜街28号。因涉嫌寻衅滋事,于2006年7月12日被羁押,同年7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张永新,北京市丹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房检刑诉字(2006)第 479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淳澎、程光兵、吴海军、洪非犯故意伤害罪,于2006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 黄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淳澎、程光兵、吴海军、洪非及其被告人黄淳澎、洪非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淳澎系北京万福瑞祥百货市场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于2003年6月16日与北京市房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永林基业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永林)签


